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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政协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 十堰市政协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3-05-08     |     [      ]

十堰市政协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笔试成绩已公布,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按照引进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

1.时间:2023年512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地点:十堰市政协办公室人事科(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号市行政中心A栋6028室)。

3.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十堰市政协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确认表》(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附件1中自己姓名前的编号填写在附件2右上角)。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A4纸上。

笔试准考证(原件)。

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和研究生)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学历。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提交原件复核,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核。

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本人近三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文章、论文、著作等(没有则不提供)。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无工作单位的则不提供)。

4.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引进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5.未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完成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需提交放弃声明,附件5)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6.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发布。请考生注意关注十堰政协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

7.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9-8109121

附件1.十堰市政协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十堰市政协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确认表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

5.十堰市政协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放弃声明

十堰市政协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附件:  附件1:十堰市政协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  附件2:十堰市政协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确认表.xls
  附件: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  附件5:十堰市政协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放弃声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