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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政协实施“六抓”新举措开启协商民主新局面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十堰市委员会     |    作者: 市政协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7-03-07     |     [      ]

竹溪县政协实施“六抓”新举措开启协商民主新局面

--在十堰市县(市、区)新任政协委员培训会上的交流发言

竹溪县政协主席  尹熙祥

竹溪县政协顺应时代要求,着力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在搭建平台、增进共识、凝聚力量上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实践,协商民主建设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省、市政协多次特邀我县就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工作实践”在全省政协重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新华社等国家级媒体发通稿推介了我县的经典作法。

一、健全制度抓协商。

中共十八大提出,在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中,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2012年以来,县九届政协报请中共竹溪县委先后印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意见》、《政协竹溪县委员会协商民主工作规程(试行)》、《政协竹溪县委员会委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协提案工作的通知》等5个文件,从协商民主工作原则、内容、形式、程序、衔接机制、成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县政协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先后制定了《主席会议议事规则》、《政协常委会议议事规则》等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了《协商民主工作规程》、《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的实施意见》等协商民主制度;创造性的制定了《县政协委员管理办法》、《政协竹溪县委员会述职报告制度》等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县政协下基层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县政协重大决策征求公众意见制度》等群众工作制度。通过4年多的艰辛探索和努力,形成了科学完备、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推进了协商民主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省、市政协主要领导亲自签批意见,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意见》等制度全文印发各地学习参考。

二、突出“五精”抓协商。

一是精选主题。县政协突出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的原则,根据县委县政府确立的重大发展目标来统筹政协工作的布局,找准政协履职的切入点、共振点和着力点,做到视察调研在决策部署之前,协商议政在共识形成之前,民心民声反映在工作推进之中,真正做到协商在需要时、议政在关键处。注重把握“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特、人特我专”这一定位,在确定重点协商课题前,认真研究把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具体部署,在课题的选择范围上把握大局、贴近民生,着重选择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选择党政急需研究解决的政策性问题,选择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利用委员界别活动、专委会对口协商、走访对口联系部门及委员调研、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分门别类制定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协商计划和方案,再通过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反复磋商,协商重点课题拟定后,报请县委常委会审议,并由县委下发年度协商计划。由此推动了政协工作与党政工作同频共振,出现了政协协商多、调研多、成果多,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协商成果批示多、转发多、落实多的商以求同、协以成事的新格局。二是精心组织。县政协按照“参大政,议要事,出精品,求实效”的要求,对确定的协商议政课题,坚持做到“六有”,即有协商工作方案,有主席牵头主抓,有专门调研班子,有课题攻关小组,有专题调研活动,有书面协商报告,力求建言建到关键点,议政议到要害处。十堰市委市政府授予竹溪“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发展大旗之后,县政协组成5个专题调研组,围绕绿色产业、生态城镇、现代物流、生态保护等课题,深入到乡镇、村组、企业、农户广泛调查,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并首次尝试将调研成果通过专题协商议政会的形式,由政协委员代表界别集中向县委县政府面对面的建言献策。三是精深调研。县政协坚持以调查研究为手段,以精准建言为要求,以服务党政决策为目标,采取“小团队调研、小课题着眼、大范围论证、大视野参政”的方法,做到重大课题系统调研,协商议题深度调研,视察课题跟踪调研,力求调查深、情况明、分析透、建议准。5年来,先后承接了县委交办的“对接十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等9个重大课题调研任务,完成了县政府委托的“竹溪蒸盆”等11个课题调研任务,就全域旅游、“秦巴片区扶贫开发”等课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21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45篇,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23,印发《领导参考》、《政府参阅件》18期,多数建议意见转化为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四是打造精品。在专题协商会前,县政协对协商议政材料通过办委会、调研联组会、主席会、党组会等方式,按照“选题准、调研深、把脉准、分析透、建议实”的要求,对协商发言材料反复讨论、广泛协商、认真把关,求精求品。协商发言材料坚持做到“四个不上会”,即情况调查不清的不上会、列举问题模棱两可的不上会、建议意见缺乏针对性的不上会、与协商主题联系不紧密的不上会。五是精准建言。县政协组织开展协商议政坚持做到“五不”:发言直奔主题,不搞先表扬后批评;说问题有一说一,不隔靴搔痒;提建议有的放矢,不乱放空炮;谈意见不遮不掩,不避重就轻;开展协商切实不表面,不搞锦上添花。为扎实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县政协围绕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历时1个多月,深入到各乡镇、县直单位等基层“一线”,直接与干部群众座谈、讨论,充分占有第一手真实资料,撰写了高质量的协商发言材料。在协商会上,部分县政协常委和委员围绕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干部执行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村级组织建设等6个方面坦诚指出了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策建议。在听取协商发言后,县委书记余世明指出:“各位委员以‘三严三实’为准绳,摸实情、建真言、支实招,敢于仗义执言,问题谈的准、脉把的准,建议提的准,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强烈的责任感、忧患意识和责任担当。”

三、创新方式抓协商。

县政协集成汇智,注重创新,探索推行了“三联合、四协同、五双向”的协商新模式。“三联合”即联合乡镇政协联络处及县直委员活动组开展调研,发挥基层政协组织与界别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联合专家学者及社会知名人士开展调研,借助外脑优势,发挥智囊作用,提升调研质量和建言分量;联合党政部门开展调研,提高政协调研的针对性和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的可行性。“四协同”即议题协同确立,计划协同商定,人员协同参与,实施协同推进;“五双向”即探索了双向调研、双向通报、双向沟通、双向协商、双向启发的协商新方式,在调研座谈中与社会各界沟通思想,在讨论交流中拉近与基层群众距离,在协商议政中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思路和人民群众的想法、说法、看法凝聚在一起,实现了“党政对政协履职满意、群众对问题解决满意、委员对发挥作用满意”的协商民主建设成果。在双向协商过程中,牢牢把握协商民主的真谛,始终坚持平等协商、不强加于人,真诚协商、不敷衍了事,民主协商、不强求一致,务实协商、不流于形式。在西关街棚户区改造、金铜岭科技工业园、大明物流园、牛头山生态城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县政协因时而动,顺势而为,结合走访座谈、个别沟通、界别协商、专题议政等方式,做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收到了“心往一处想、调往一处唱、劲往一处使”的效果。

四、广泛多层抓协商。

一是注重深度融合。坚持把协商民主贯穿于调查研究的全过程,实践中注重把握五个环节:谋划阶段加强选题协商,准备阶段加强调研方案的协商,调查阶段加强同党政部门和基层群众的协商,论证阶段加强政协内部协商,形成阶段加强调研成果的协商,从而使协商议政由单维度、封闭式向全程协商、多方协商、开放协商转变。二是注重广泛协商。在协商层次上,坚持全体会议整体协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门委员会议对口协商、提案办理面对面协商,形成了“五位一体”的协商格局,提高了协商议政的宽度、深度、广度和精度。2012年以来,组织召开协商议政会80多次,其中,专题协商18次,对口协商16次,界别协商14次,提案办理协商32次,就发展全域旅游、建设全省山区绿色发展示范县、发展“互联网+”新型业态等重要议题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协商综合报告16篇,委员协商发言材料38篇。三是注重互动交流。为避免政协开展协商“自弹自唱”,委员议政“唱独角戏”,县政协注重集成创新,就重要协商议题举行双向协商议政会,县委主要领导与县政协常委、委员坦诚交流、深入协商,县政协常委、委员采取中心发言、辅助发言、即兴发言的方式广泛建言献策、协商议政。同时,采取“委员提、部门答,委员议、部门应”的办法,让政协委员与县直部门负责人面对面进行协商,坦诚交换意见。通过双向沟通把县委的决策意图和工作思路准确的传递到社会各界中去,唱响政协好声音,取到了求同存异、求同化异、求同缩异的作用。四是注重系统联动。注重利用省市政协全会协商议政平台,通过上下联动、横向联合、联组发言等形式,积极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争取政策,赢得支持,扩大影响,凝聚合力。在省政协全会上提交了《关于切实加强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建议》提案,引起高度重视,被列入2015年省政协重点提案,省政协副主席王振有带队现场调研,重点督办,使竹溪生物多样性研究和保护工作得到省级层面高度关注。就“打破区域壁垒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松绑”在省政协全会联组讨论时作专题发言,被刊载于《世纪行》和大会联组讨论通报,省政协随后组织专家开展专题研究,促成了社会保险相关问题的解决。就精准扶贫、“绿满荆楚”等工作与省政协开展联动调研,就法治乡村建设、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建房问题、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与市政协开展联合调研,调研成果被省、市政协通过常委议政会予以转化运用。五是注重协商为民。坚持把履行职能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群众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选准协商内容,把握协商方向,丰富协商形式,增强协商实效,切实做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协商惠民”,全心全意为群众谋福祉,真心实意让百姓得实惠。先后就教育均衡、创业就业、交通出行、医疗卫生、法治公平、社会保障、食品药品、校园安全、生态环境等民生问题开展协商议政;在协商议政方式上,坚持做到“四个协商于民”,即在实施党的强农惠民政策过程中协商于民,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前协商于民,在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措施实施时协商于民,在出现社会热点问题时协商于民,真正做到问计于民、问政于民、取信于民;在协商议政活动上,坚持协商前置原则,提早谋划协商议题,做到协商议题确定在县委县政府年度重大工作部署之前、县政府“十件实事”确立之前、年度重大民生项目实施之前,以利于政协议政与政府施政实现同频共振,做到政协点“民生菜谱”,政府买“幸福账单”。新建长安学校、县二中改造、县中医院整体迁建、县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及“两馆一中心”建设等,都是政协持续关注和跟踪协商的民生成果。

五、健全机制抓协商。

一是建立和完善县委重视机制。中共竹溪县委全面加强对县政协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县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和研究政协工作,切实有效地解决全县政协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召开县委政协工作会,就新形势下的政协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始终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把协商民主纳入县委议事规则和县政府工作规则,县委明确规定未经政协协商的,原则上不提交县委决策、县人大通过、县政府实施;县委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地方性法规草案出台、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要人事安排等事项,通过县“四大家”领导联席会、情况通报会、专题协商议政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和吸纳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二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支持机制。建立政协协商与政府决策的衔接机制。坚持把协商民主纳入县政府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在重大决策前的谋划、调研、咨询论证阶段,把听取政协的意见建议作为重要环节,未经政协协商的,原则上不提交县政府全会、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讨论;建立政府领导参与协商的机制。县政府领导坚持参加政协全会并与委员开展联组协商讨论,坚持参加政协专题协商议政会和政协提案办理协商活动;建立政协委员权利保障机制。县政府支持政协委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咨询论证,更好发挥政协建言资政作用;支持政协围绕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反响大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及重点民生提案开展评议监督,并把评议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县政协综合运用视察监督、协商监督、评议监督等手段,力促议政成果真正落到实处。县政协将协商议政成果转化作为专题视察重点内容之一,由各位主席带队进行专项视察,重点察看委员建议意见是否得到落实。在年底县政协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听取当年政协议政成果办理情况,面对面对办理工作进行评价,提出工作改进意见与建议。对重点办理单位,组织政协委员对其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态度、办理程序、办理效果等方面,进行面对面点评,并进行量化打分测评,评议成果在县内媒体公告。

六、提升能力抓协商

一是抓学习培训,提升委员履职能力。县政协健全和完善政协委员学习培训制度,九届期间共举办集中培训6期,专题学习辅导10多次。2015年相继举办了党的政策理论及政协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全域旅游及电子商务三期委员培训班,2016年春季举办了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专题辅导培训,通过印发学习资料、举办形势报告会、情况通报会、委员集中培训班、学习交流会、政协理论研讨会等形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政协委员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参政议政、咨政建言、献计献策能力。十届政协计划在今年3月下旬对新一届委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邀请政协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辅导。二是搭建履职平台,让委员走近群众。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的以近距离促膝访谈增感情、近距离排忧解难增信任、近距离释疑解惑增和谐为主要内容的“三近三增”活动,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架起了政协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三是抓联络服务,优化委员履职环境。建立了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乡镇政协联络处、委员活动组、界别小组制度,采取主席会议成员联系政协常委、政协常委联系界别委员、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三联”制度,坚持政协领导走访委员制度,对委员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反馈,跟踪回访,协商解决,督办落实,做到委员有呼声,政协有回应。四是抓规范管理,激发委员履职活力。报请县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委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对加强委员的管理与考核,建立健全委员的激励、惩戒和进出机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实行委员年度述职报告工作,述职报告工作采取书面和口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政协委员向县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填报年度履职情况统计表。县政协每半年对委员参加会议、参与活动、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服务中心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书面通报,对不参加会议、不参与活动、不提交提案的委员,实行书面告知、主席约谈、劝辞、撤销委员职务的办法予以处理。从而激发了委员履职热情,展现了委员时代风采。